關于印發(fā)新絳縣澤掌鎮(zhèn)范莊新村張家莊第二居民組拆遷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2-04-18 15:42 來源: 新絳縣人民政府,新絳縣政府辦 瀏覽次數: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信息索引號 | YC04100/2022-00732 | 發(fā)布時間 | 2022-04-18 | ||
發(fā)布機構 | 新絳縣人民政府,新絳縣政府辦 | 文號 | 新政發(fā)【2022】6號 | ||
主題詞 | 綜合政務 | 體裁 | 新政發(fā) |
新絳縣澤掌鎮(zhèn)范莊新村張家莊第二居民組
拆遷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為保障范莊新村張家莊第二居民組居民居住安全,消除地質災害影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原則。
二、征收部門及實施單位
征收單位為新絳縣人民政府,委托澤掌鎮(zhèn)人民政府具體實施,涉及電信、電力、廣電、國防光纜、供水、供氣、供熱等單位按照“誰的資產誰遷移”的原則,負責各自管線的遷改工作;各相關部門應當依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拆遷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簽約期限
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30日
四、征收范圍
澤掌鎮(zhèn)范莊新村張家莊第二居民組
五、補償對象
征收范圍內單位、個人的房屋所有權人。
六、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和土地面積認定
(一)被征收人認定
1.征收范圍內持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和個人為被征收人。
2.征收范圍內無土地使用權證,但能提供其它有效手續(xù),經村集體、鎮(zhèn)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審核,可以認定為被征收人。
(二)房屋面積和宅基地面積認定
1.房屋面積以測繪摸底為準。
2.宅基地面積以被征收人持有的有效證件標明的面積為準。有效證件標明的面積與測繪摸底面積相差3%以內的直接認定;有效證件標明的面積與測繪摸底面積相差超出3%的須經村集體、鎮(zhèn)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認定。
3.不能提供宅基地有效證件的,須經村集體、鎮(zhèn)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認定。
七、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式
(一)貨幣補償安置
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將補償資金一次性支付給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安置。
(二)產權置換
1.宅基地置換標準:在村集體土地上建有房屋的村民,按照“四標準一辦法”的規(guī)定,實施宅基地面積置換,現有宅基地面積超出置換宅基地部分,予以貨幣化補償。
2.房屋貨幣補償及置換標準:依據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被征收房屋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依法對房屋進行評估,結合被征收房屋區(qū)位、用途、性質、結構、成新率、使用情況等因素,參照新絳縣城市建設用地附著物補償標準,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按同區(qū)域同類型房屋市場價格評估,給予補償,按評估報告價格作為補償的主要依據。新建安置房由征收單位進行成本核算,同價值置換。
3.安置房選擇順序:選擇安置的被征收人,以簽訂征收協議排名號60%與搬遷交房順序排名號40%的加權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排名,進行選房、辦理選房登記手續(xù)。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按期簽訂補償協議并搬遷完畢交房的,優(yōu)先給予住房保障。
4.回遷房安置房源位置:安置房地位于吳嶺莊村新鄉(xiāng)路南,自來水站西側。每戶宅基地面積為0.3畝,房屋為一層獨院毛坯房,建筑面積約為119.57平米。
(三)被征收居民發(fā)放搬遷費、臨時過渡費
征收單位向搬遷戶按照每宅5000元(分兩次發(fā)放)補貼搬遷費。臨時過渡期限為6個月,臨時過渡費為按簽訂搬遷協議后,每宅補償8000元,被征收居民自行安置。
優(yōu)惠政策
(一)自搬遷指揮部規(guī)定之日起簽訂補償協議并按期搬遷完畢交房的,按比例予以獎勵。
(二)個別無力購房,且無收入來源的低保戶、特困戶,采用一戶一議的辦法,具體幫助解決實際困難,予以妥善安置。
其他相關規(guī)定
(一)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時,被征收人(法定代表人)持戶口本、身份證、土地使用證或宅基證(房屋所有權證件不全的被征收人持四鄰、村民小組、村委會證明材料)到場,被征收人(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場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被征收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到場簽字。征收補償協議簽訂后,被征收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將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交給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統一申請辦理土地、房產注銷手續(xù)。
(二)凡在此次被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違規(guī)行為,不予補償。相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被征收人騰空房屋后,需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壞和拆除門、窗、暖氣、管網線及各類用表等設施。具備拆除條件的建筑物及附屬物,由征收單位統一組織拆遷。
十、法律責任
(一)項目實施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補償安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情節(jié)較輕的,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補償安置工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處罰,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被征收人及其親屬是國家工作人員的,應當發(fā)揮表率作用,主動配合和帶頭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對于以各種理由推諉、拖延、有意阻礙拆遷工作的,要依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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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新絳縣澤掌鎮(zhèn)范莊新村張家莊第二居民組拆遷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